项目概况
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及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二期)建设工程服务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4 月 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YQYNZB01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及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二期)建设工程服务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服务器1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 | 服务器2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 | 超融合服务器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采购包对应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报名获取
方式:电子邮箱报名获取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8号楼 304(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春安路1,3号)
时间:2025年4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8号楼 304室(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春安路1,3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文件(word版)形式回复。成功报名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文件。
报名资料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4)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钟先生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春安路1、3号
电 话:0763-589933
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1.用户需求书.docx
2.报名表.doc